最全面的北京办事办证指南
发布:2015-04-09 阅读:7732
办准生证、宝宝出生上户口、买房办房本、求学考驾照、出境游办护照签证、暂住证、北京工作居住户口、补办社保卡、公积金转移、家里老人办优待证……生活在北京不可避免要面对这些问题。真正办起来才发现不知从哪里下手?办事机构林立,不知道该奔哪个衙门?来来回回几趟跑下来不是这个不全就是那个不全,做的全是无用功。因为不熟悉流程排队几个小时才发现站错窗口了……说的是你吗?别急,不止你一个人,小编也有过这样的经历,这不,做了一回勤劳的小蜜蜂,东采西搬来这些指南,大家赶紧收藏转发吧。
【外来人口子女就读北京指南】
◆办事条件:
需在京幼儿园、中小学就读的在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工作的外来人员子女,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在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以及留学回国人员子女等。
◆所需材料: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含《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
◆办事流程:
①直接到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中小学联系,幼儿园、中小学同意,即可入园入校就读。
②对依据本规定入校借读的学生,各中小学应要求填写借读登记表;
③以《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上标注的有效期为借读期限,给予临时学籍;
备注:遇到幼儿园、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联系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由区县教委主管科室负责协调安排。
【办理暂住证流程】
◆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
1、暂住在北京市住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由本人持户主(出租、借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人员,由店方向所属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北京市住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办理流程:
1、携带好本人相关材料,前往暂住地址所属的派出所办理;
2、材料和证明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即可办理;
3、办理暂住证无需任何费用,当场拿证。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1、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所聘用的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7、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下载)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办理流程:
1、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申请;
2、聘用单位在北京市的工作居住证的系统中注册,个人登录之后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以及工作情况、教育情况、奖励情况、随往人员等,最后提交申请,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
3、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
4、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5、北京市人事局的工作居住证系统中可以看到申请进度。
【申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条件:满16周岁
◆所需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户口本首页和申领人页的复印件、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申领人本人因长期在国外或外省市工作、卧病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其家人或亲属代为办理。具体手续: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 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身份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申领人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派出所对申领人信息进行审核,现场拍照;
2、审核相关材料并打印《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及领取凭证交申领人签字;
3、申领人根据《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取证时间来领取身份证即可;
4、从受理之日起城八区10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其他区(县)12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收费20元。
【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
◆办理条件:已离职员工
◆所需材料:公积金账户、开户证明、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办理流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帐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帐的帐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将以下内容填写完整: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帐户帐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门急诊医疗费报销流程】
◆办理条件:
报销关系在街道的企业退休人员;
户籍在街道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在街道申请灵活、自谋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无档案人员与上三险人员;
按月领取失业金人员。
◆所需材料:
社保卡、处方底方原件、收费票据原件、检查治疗明细原件、转诊单原件、急诊诊断证明留观证明原件、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缴费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A4复印件1份、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到各个街道服务大厅前台受理→工作人员输机、报盘报送区医保中心。(报盘:一些“财政工资统一发放系统”等软件用来设置单位人事及工资数据来源的一种方式。)
【北京老年人优待卡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具有北京市户籍的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标准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村)委会提出个人申请,提交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标准照片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与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填写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老年人信息登记表,报送街道(乡镇)。
温馨提示:符合办卡条件的老年人可以提前两个月提出办卡申请。
【小升初体育特长生审核】
◆办理条件:想升体育特长生的小学毕业生
◆所需材料:体育比赛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小学毕业生持符合文件要求的体育比赛获奖证书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中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报名;
2、中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持合格的获奖证书原件,在指定时间内到区教委体卫科进行体育特长生资格初审;并领取初审合格学生的《体能测试表》;
3、初审合格的学生由招生学校组织参加区教委统一体能测试;测试合格的学生持《XX区小升初体育特长生登记卡》在指定时间内上交;
4、区教委将在规定时间进行联合审核;
5、中学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的初录通知小学。
【北京市中小学学生转学指南】
◆办理条件: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遇到下列三种情况可申请转学:
①学生户口由外省市迁入本市,可申请转入本市中小学;
②学生户口由本市迁往外省市,可申请转往外省市中小学;
③学生户口随家长户口在市内迁移或学生随家长实际居所在市内变更,迁移后的户口所在地或变更后的实际居所离所在校(以下称原校)过远,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由有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科室认定),可申请在市内中小学间转学。
温馨提示:
1、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办理转学。
2、小学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中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一般不办理转学。
◆所需材料:
①小学生和初中学生转学时,随转学生的“学籍卡片”和“健康卡片”
②高中学生转学,随转学生档案。
③学生的少先队、共青团等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一并随转。
◆办理流程:
1、外省市学生迁入本市,应由学生家长持原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生本人本市常住人口登记卡,到负责接收学生户口所在地区转学生的管片学校联系申请。
2、本市学生转往外省市,应由学生家长向原校递交书面申请,并向原校出示学生户口迁移证明。原校同意。即可为学开具转学证明。
3、学生在市内转学,按以下程序办理:
①学生家长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校申请,同意转学后,发给学生家长“转学联系表”请其填写,同时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区或新居所所在地区管片学校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意见并加盖公章。
【私家车免年检新规定】
◆办事条件: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注:2010年9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在用私家车
◆所需材料:每2年按规定提供交强险、车船税的证明
◆办事流程:
①机动车可直接在车辆所在地进行检验,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②私家车报废年限取消。新政中私家车自注册登记后的第15年起车辆需要一年进行2次年检,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③年检中对高龄车辆进行严格规定,私家车进行功率检验时,底盘输出功率不得低于发动机额定功率的60%或最大净功率的65%。
注意:
①发生过伤人事故的不在免检范围内;
②面包车和7座以上车辆,此次暂不纳入免检范围。
【办理母子健康手册流程】
◆办理机构:当地镇、街道计生办
◆办理条件:办理者持有《生育服务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在女方户口所在街道开具办理母子保健手册证明。
2、持此证明及准生证去指定社区医院办理母子保健手册。
(1)需进行验血(指血)、验尿、B超、内检、血压等基本检查;
(2)携化验结果、街道开具的证明、准生证办理母子手册即可;
(3)交一定押金,等孩子出生后,把手册中的一页撕下还给社区医院,就退还。母子保健手册办理完毕,手册上会填上相关信息并盖章。
(以上为北京户口办事流程)
【留学签证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
1、申请并获得国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2、具备一定英语水平;
3、有充足的经济来源;
4、有返国意图。
◆所需材料:
一、使馆要求材料
1、护照;
2、签证表格;
3、成绩单;
4、签证费收据;
5、成绩单;
6、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7、国外学校发来的表格。
二、个人材料
1、个人履历;
2、留学目的的说明;
3、各种荣誉和奖励的证明;
4、工作证明;
5、其它大学的Offer Letter;
6、名片;
7、其它有帮助的照片。
三、专业材料
1、对专业的详尽说明;
2、前例说明你的专业在中国国内实际应用的说明;
3、在专业领域发表的论文;
4、相关的出版物。
四、申请学校材料
1、学校简介;
2、来自系里或教导教师的推荐信;
3、关于你的研究方向以及你未来导师的研究兴趣;
4、其它来自学校的回应。
五、出国计划
1、来自你的系里或导师的介绍;
2、对未来的工作或研究计划的说明;
3、其它证明你与国内的紧密联系的材料。
六、奖金证明
1、存款证明;
2、父母职业和工资证明;
3、财产证明;
4、关系证明(户口本、签证等)。
(注:留学签证国家不同,所需要的材料也会有所差异)
◆办理流程:
1、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格
2、准备相关的所需材料
3、签证中心递交材料申请
4、交付相关签证费用
5、工作人员的审核
6、给与签证返还护照
(注:留学签证国家不同,办理流程或有差异)
【旅游签证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个人护照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
◆所需材料:
1、护照原件;
2、申请人照片;
3、申请人公司简介并加盖公章原件;
4、在职证明;
5、身份证、户口本;
6、签证申请表;
7、结婚证;
8、全家福照片原件;
9、申请人物产证明原件;
10、申请人月收入证明;
11、申请人名片原件;
12、十六岁以下孩子,需提供与父母关系的公证书;
13、其它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旅游签证国家不同,所需要的材料也会有所差异)
◆办理流程:
1、递交有效的护照;
2、递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
3、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
4、缴纳签证费用;
5、前往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
6、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呈报国内主管部属门审查批准;
7、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则发给签证。
(注:旅游签证国家不同,办理流程存在差异)
【如何换驾照】
◆办理条件:
1、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
2、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3、达到累积记分满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所需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身体条件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暂住证,及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5、数码照片。
◆办理流程: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开具身体条件证明;
2、领取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3、车管所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换取驾照。
【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1、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
2、育龄夫妻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前办理。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婚者提交历次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加盖婚姻登记部门印章)、法院判决(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档案馆存档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馆印章。
2、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户主、本人及变更页)。
3、《申领生育服务证声明书》。
4、已生育子女的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5、外省市一方申请人应提交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和街道、镇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办理流程:
1、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证明向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街道办领取《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后方为有效。
2、育龄夫妻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前办理《生育服务证》。育龄夫妻应先向女方单位提出。